五月天「創造」演唱會有感:再也沒有後青春期的詩了
這絕對不是一開始就預想的結局。
我以為,我可以藉著五月天的演唱會,再找回自己的後青春期。遺憾的是,那首青春的詩早已落款,寫在從前的扉頁,因而,再也沒有所謂的後青春期的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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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想去聽五月天的演唱會,說穿了就是不肯服老而已。
離開校園多年,以為青春早已寫下離騷,所有的年少輕狂都劃下句點了。然而......在夜闌人靜的時候,總會有那麼一點不甘心,不甘心日子就在一成不變中度過,不甘心青春就這樣悄然遠離。
特別是聽到五月天的歌的時候。
我想,對於我這個世代的人而言,五月天無疑等同於我們的青春與記憶。
我們的大學四年,紅的歌手那麼多、喜歡的歌那麼多,卻很少有像五月天這樣獨一無二的,以青春為名,以音樂為詩歌;用我們的語言填詞,用絢爛的生命譜曲,跟著我們一起成長,像呼吸一樣融入在我們的生活裡。
他跟我們同個時期唸大學。(我大二時,他們發了第一張創作專輯「擁抱」,每次想起擁抱這首歌,都還能清晰憶起在大學宿舍裡聽到這首歌時的震撼。)
擁抱 詞曲:阿信 演唱:五月天
脫下長日的假面 奔向夢幻的疆界
南瓜馬車的午夜 換上童話的玻璃鞋
讓我享受這感覺 我是孤傲的薔薇
讓我品嚐這滋味 紛亂世界的不了解
昨天太近 明天太遠 默默聆聽那黑夜
晚風吻盡 荷花葉 任我醉倒在池邊
等你清楚看見我的美 月光曬乾眼淚
哪一個人 愛我 將我的手 緊握
抱緊我 吻我 喔 愛 別走
我尤其喜愛 「晚風吻盡 荷花葉 任我醉倒在池邊 / 等你清楚看見我的美 月光曬乾眼淚」 這兩句歌詞。意境真美!很有一種屬於青春才有的為賦新辭強說愁。
當然更不用說那首台語歌「志明與春嬌」了!還記得有時路過男生宿舍,都還能聽到裡面音樂放得震天價響的,還伴隨著鬼吼鬼叫,放的就是五月天的這首志明與春嬌。
大三時,他們發行「愛情萬歲」,隨著全省校園巡迴演唱會開唱,五月天風暴徹徹底底在學校裡引爆。
記得他們來東海開唱時,對追星不熱衷的我還為此翹課排隊,就為了搶到最前面的位置一賭五月天的舞台魅力。更記得,那場演唱會少見的將中正廟給塞爆,全場嗨到快要掀掉屋頂。
我第一次喜歡樂團,第一次喜歡搖滾樂,第一次在人群中忘我的又叫又跳又唱,第一次把嗓子喊啞,第一次知道原來所謂的瘋狂就是這樣。
那時候,五月天就等於快樂!不管在哪裡,只要有五月天的歌,那個場子都會很神奇的變嗨變快樂。「愛情萬歲」這張專輯成了我心目中的經典(至今不變),每首歌都是當時青春的主題曲。「溫柔」很甜、「憨人」很勵志、「終結孤單」很溫暖、「叫我第一名」由口頭禪變成用唱的......。
我對明星的迷戀,向來只有三分鐘熱度。可是五月天很奇怪,我一直都很喜歡他們,即使後來很少聽他們的歌了,但,到底曾深深愛過,每當看到他們,心底總會漾起淡淡柔柔的情愫,唉,青春哪。
工作之後,這幾年,逐漸的將看演唱會培養為新興的娛樂嗜好。對於歌手,早不再痴情。去聽場演唱會,只是單純的想感受歌手現場演唱的實力、聲光音響等特效,甚至只是想紓解工作上的壓力與疲憊,Just take relax。
07年,我購入第二張五月天專輯收藏:「為愛而生」。錯失中原大學場演唱會。
08年,五月天發行「後青春期的詩」,雖然沒有掏腰包買這張專輯,但專輯名稱與製作、文字編輯,卻又再次觸動我的心。曾幾何時學生樂團印象的五月天,也蛻變為同我現在一樣的角色,甚至以這樣的方向為切入點,譜出屬於我們這個世代的歌。後青春期本身就是個美麗的形容,五月天真真實實的唱出了我們的心聲與所憧憬的。差點忘了,五月天說到底,也跟我們是同樣世代啊!
今年,終於購得演唱會門票,距離我上次看他們現場演唱,幾乎睽違十年之久。挺著老骨頭,有點期待、又有點興奮,我猜我有點想藉著這場演唱會,找到變回青春的魔法。
然而我卻失望了。
不是五月天的錯!是螢光棒毀了一切。
因著上次蘇打綠演唱會沒買螢光棒入場的遺憾,這次五月天演唱會開始之前,我叮囑自己一定要買支螢光棒,不然就嗨不起來了。在攤子前逛來逛去,卻始終下不了決定,後來看到這個手掌型的手拍,覺得就是它了!
感謝佳琦提供照片~
買了這支螢光棒之後才知道原來這是可以發出聲音的,當下也沒想那麼多,只覺得新奇且新鮮,畢竟,我相中它的,只是剛好符合五月天的意涵。
後來佳琦跟小盛盛看我買也跟著買,結果在入場時就被工作人員攔下,說這手拍不能帶進場。
我一愣,問:為什麼?
工作人員回:因為它的噪音會干擾現場演唱。
我回說:我們不知道啊!
工作人員態度轉為不悅且強硬,說:前面海報上有寫,我剛剛在現場也有宣導你沒看見嗎?
我被對方態度搞火了,想再繼續"溝通"時被阿布打圓場,之後那工作人員說什麼我已經沒在聽了,就是覺得莫名奇妙,現場人這麼多,鬼才會聽到/才會看到那個狗屁宣導和海報。
後來入場後,看現場的狀況,以其此起彼落的尖叫聲,我真的覺得那手拍即使會發出聲音,也絕對大不過這些音響和尖叫聲,少了手上可以揮舞的螢光棒,這演唱會就等於白來了,我後來還是忍不住將螢光手拍拿出來揮。
拿出來沒多久後,現場的工作人員又來了,叫我們將螢光手拍收起來,這次我很禮貌的跟對方說,我們不會讓它發出聲音的,畢竟也沒時間再出門去買螢光棒來揮了,只能將就用了。對方拜託我們一定不要發出聲音才放我們進去坐,演唱會開始了,綁手綁腳的我們揮著螢光手拍已經夠小心翼翼了,沒想到我們如此克制不讓螢光手拍發出聲音,還是不行!
最後又是工作人員走到我們座位區,用合掌拜託的方式要我們將手拍收起來!這次理由更扯,除了手拍會發出聲音之外,閃光會影響到旁邊的人。
我看看週遭,大家正情緒亢奮的看五月天演唱,耳邊盡是震耳欲聾的音響、尖叫聲,我們又沒讓手拍發出聲音,這究竟是干擾到誰了?
一而再、再而三的騷擾,將我原本很high的情緒瞬間搞low掉,我非常生氣,在工作人員的注視下將手拍收起來。花了NT2,580 元買的門票,竟然遭受到這樣的待遇!為什麼我花了大錢買票來聽演唱會卻還要受這種鳥氣?
手拍不能帶進場是什麼不成文的規定?如果禁止這樣的東西帶進場,為何主辦單位不乾脆自己發螢光棒給進場的觀眾?
後來,我整個被激怒的坐在位置上,再也無法專心聽演唱會,更無法一如當初所想的找到從前的青春年少!這場演唱會對我而言有著特殊意義,結果竟然是被這樣子搞砸,回憶找不到了、情緒被搞壞了,誰來賠我?
後來才經由噗友那邊得知,原來主辦單位有這樣的公告!
我絕對尊重主辦單位的注意事項,但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公告事前要去哪兒看,況且,我真的不知道那個手掌形狀的螢光棒就是你們注意事項上所列的「手拍」。
如果我明知故犯,那麼我真的是個很低級很差勁的觀眾!但,問題是我們都不、知、道。
我到小巨蛋看演唱會的次數就這麼寥寥可數的兩次而已。我上次甚至連螢光棒都沒有買。我不知道原來掃興的滋味竟是如此難受!我終於領教到了,而且還是花了大錢的代價。這樣的代價太痛太痛,儘管我不會因此而討厭五月天,但我再也不想再去衝他們的演唱會了。
搞糟了一次,就足以遺臭萬年。
我只是很遺憾,我對五月天的後青春期,竟是這樣心碎的結束。我不願去說什麼他們變了或是什麼的話語,只是單純的覺得,我們都長大了,長大了,就意味著一切都跟以前不會再一樣了。
回憶,還是最初的最美;青春,一生只能有這麼一次,不會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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